据厦门网报导,贱价购入假的“欧普”灯具,假充正品出售,近来林某因构成出售假充注册商标的产品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,并处罚金15万元。
2013年4月,林某购进假充灯具、排气扇、扣板、集成吊顶、LED平板灯等,没有出售,就被湖里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执法人员抄获,并出具了施行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。之后,通过市价格认证中心的判定,这些假充“欧普”灯具假充真品出售,涉案价值合计人民币23.849万元。林某由于涉嫌犯罪被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。
本年7月,思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林某。思明区人民法院以为,林某出售明知是假充注册商标的产品,案值合计人民币23.849万元,数额较大,因而已构成出售假充注册商标的产品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