漳州闽粤省际高速路段的一辆黑色皇冠轿车被拦了下来。民警查看发现,这辆车在前车牌上加装了两个射灯,不亮灯时,底子看不出反常,但灯一翻开,刺得眼睛睁不开,底子看不清车牌。(《海峡导报》)射灯宣布的强光很扎眼,电子眼底子不可能抓到它的违章行为。而夜晚这种强光再与大灯一合作,对向行进的车辆又会遭到怎样的影响,真不敢想像。如此恶劣的违法违背相关规定的行为,仅罚款300元、驾驶证记15分的一般性处分,有点了草。这是一种对立法规行为,这更是一种涉嫌损害公共安全的行为。假如不施以重惩,还会有更新更奇的招数呈现。